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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

来源:人民网 2018-03-26 13: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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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

近日,教育部印发公告,全面清理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公告》指出,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未经教育部批准,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不得冠以“全国”字样。

《公告》从管理权限、登记核准、组织实施、日常监督、结果使用、社会共治六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管理权限。批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为依据,坚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

二是重新登记核准。现有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核准,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

三是严格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公益、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不得收取活动费、报名费和其它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组织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坚决克服逐利倾向。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此类活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查处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

五是约束结果使用。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承认违规开展的此类活动的成绩或结果。

六是推动社会共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把规范此类活动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和优质均衡县(市、区)认定的“一票否决”事项。广泛凝聚社会合力,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秩序,净化广大中小学生良好受教育环境。

教育部在公告中率先公布了举报信箱和电话,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渠道,诚挚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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